审议意见
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12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2018101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检察院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积极通过提出抗诉、发再审检察建议、发函件等方式,较好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但当前审判监督工作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监督认识不够到位、监督范围还有待拓展、监督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着眼监督创新。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解决制约审判监督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保证抗诉等法律制度的纠错功能得以正确有效发挥。在坚持以刑事案件办理为重心的同时,发力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创新审判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以拓展“抗源”为切入点,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受理群众申诉,加强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单位的情况互通,增强与审判机关、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延伸工作触觉,及时发现审判监督工作线索。加大对生效判决分类和专项检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以拓宽监督视角,增强审判监督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监督工作能力。积极应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审判监督工作更加公正和高效的殷切期待,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做好审判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着力提高检察干警执行法律、发现司法不公问题、审查抗诉案件、监督庭审活动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案件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以娴熟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严谨扎实的工作态度,依法充分地行使好审判监督的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请市检察院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018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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