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1月6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每月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个议题专题听取建议办理进度情况汇报,交流沟通到位,办理实效增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个别建议所提内容与承办单位职责不一致,承办单位没有及时提出书面调整意见;承办单位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缺乏担当;少数承办单位存在重书面答复,轻问题解决现象;有的承办单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经办人对办理工作程序、规则不够了解。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承办单位要切实把建议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真正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分析,积极采纳,科学运用,尽心尽职,通过办理建议,真正办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期盼的事情。 二、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 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探索建议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确保建议办理优质高效。坚持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的见面和沟通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与提建议代表共商办理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交办前的调查研究,把握每件建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能,特别是对跨部门的建议,要分清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切实增强交办的准确性、有效性。加强探索如何强化协调机制,推动联动办理,避免互相推诿或者各行其是的办理状况,着力提高一些综合性、前瞻性建议的办理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建议落实 坚持把办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承办单位要敢于责任担当,主动创造条件,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真正把建议落到实处。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于2017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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