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新途径 推进监督工作公开化民主化
2011年6月17日在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赵乐强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法也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近年来,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 探索建立了 “人民听证”制度,扩大公民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了一系列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日报》、《法制曰报》、《浙江日报》等媒体都对此作了报道,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人民听证”的基本做法
“人民听证”是在党委领导下,由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就某一专题事项进行审议。其方法是,由市政府副市长或政府部门负责人报告该议题的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调研情况。会议安排自由发言,围绕同一问题可以展开审议乃至辩论。会后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函告市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确保落实成效。它与通常的常委会会议相比,一是突出对重大事项和专题事项的监督。二是构建民意表达的平台,让民众有序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人民听证”有三个特点比较明显:
1.它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开展的活动。根据监督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的专项工作一般是由政府的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也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无论是市长或是局长作报告,都是合法的。人大常委会有权对某些具体事项进行审议。
2、它符合人大的工作性质。一是特定的对象。参与听证活动的人员有特定的范围和要求,一般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府两院”领导和政府部门、乡镇负责人,以及旁听市民。二是议题按程序形成。主要来自代表的议案、建议,或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议题时,尽量做到是“党委力推,百姓关注,政府能解决”的问题。今年议题的确定,由过去常委会决定,改为代表大会决定,使其更具权威性严肃性。三是公开、依法。所有步骤遵循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形式开展。每次“人民听证”会前都要对听证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人员进行公告,使相关部门以及市民了解会议的情况。会后及时把意见交给政府。会议的实况通过网络对全市同步直播。四是突出“议”字。注重发挥人大作为议决机构的职能,突出人大“议”字特性,把议题“议”好、“议”深、“议”透。充分发扬民主,会上陈述事实和观点时,可以公开辩论。
3、程序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从议题选择,到通知政府及相关部门;从组织调 研,到会议集中讨论、辩论;从对象确定、会议发言到形成相关意见;从视频直播、 公开表决,到审议意见交办和监督落实等,巳经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努力做到依法 规范有序。
◇“人民听证”的作用及其效果
从实践看,通过“人民听证”,督促政府积极推进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同时,它搭建了一个平台,使民意得到了合理和有序的表达,与政府形成合力, 提供了民意支持的基础。
从2007年5月到2011年3月,我们共进行了 14场听证会,涉及教育、环保、城建、交通、社会治安等49项专项工作。通过监督,有效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比如2009年9月,我们组织关于城市居民危房鉴定和改建的公共政策听证会。市规划局和房管局两个部门都从各自角度,对这一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在随后的会议讨论、审议中,有支持继续做危房鉴定的,也有反对的,也有认为危房鉴定和规划许可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公众亲历了政策制订、辩论的全过程。几天后,市人大常委会给市人民政府发出公函,要求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有关危房改造的政策规定进行修正完善。市政府于当年12月出台了加强城镇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的新规定,同时加强了危房鉴定和批后管理。
又如,近年来,乐清的殡葬陋习成为一大顽疾。去年5月份,我们将殡葬改革列为听证会议题。7月27曰,政府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出台了相关规定,掀起了殡葬改革风暴。
又如104国道虹桥过境路改线工程,是省重点工程,从立项至2009年,历时6年,寸土未动,步履维艰。该工程是上马或是放弃?我们将其列入了2009年7月的“人民听证”议题。会上,有分析、有论证,有批评、有意见。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程期限,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市政府及时作出新的调整和部署,市长、副市长直接与村民对话、协商,采取的是“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法。工程巳于去年9月开工,目前进展顺利。
◇两点体会
1、“人民听证”在支持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能比较充分地体现人大的优势。在实际工作当中,政府承担着克难攻坚的任务,人大也责无旁贷。尤其在如何争取民意支持,建立一条公众与政府沟通、协调乃至利益博弈渠道;让公众参与到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中来,从而体现公众对权力的监督,释放社会情绪等方面,研究和探索的空间还很大。而“人民听证”是个较理想的制度设计。如今年春节过后,乐清市的乡镇行政区划进行大幅度调整。在方案制定中,我们召开“人民听证”会议,广泛听取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对如何调整行政区划,有各种不同意见,有些分歧还比较大。不同意见相互碰撞,甚至有言辞激烈的,但经过充分辩论,大家就乡镇区划调整的大势达成了共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获得了充分的表达,就决策而言也获得了广泛的民意基础。4月初,调整方案公布,社会反响平稳。而此前在2005年区划调整时,就因民意表达不够而夭折。由此看来,民众作为利益相关者,让他们参与相关事务的讨论乃至决策,体现他们的利益诉求,能够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而保障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人民听证”成本低,操作依法有据,促进了监督工作公开化、民主化,也使人大履职更加充实,更加有效。我们一改过去人大“闭门开会”的做法,每次专题会议不仅邀请各30名左右的人大代表和旁听市民代表,还通过电视和网络向公众直播会议进程。政府或部门工作报告,人大调研报告,都在会议上公开宣读。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旁听公民都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公开辩论。通过扩大会议的对象范围、会议规模以及会议直播,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对政府工作的讨论、评判当中,不但提高了监督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而且使人大工作更有节奏感,更加有活力,代表履职也更有激情。这个过程使得人大常委会履职既重程序又重实效,既积极有为又有理有度,监督与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机统一。
从2007年至今,“人民听证”作为人大监督工作一种新的方式和基层民主实践形 式,还在探索中,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予以规范。我们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程序履职,勇于创新,循序渐进,为推进县级人大工作,为促进基层的政通人和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