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人大特性
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成效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末与2009年中,省委、温州市委分别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两年来,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省委、温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乐清人大自2007年初开始探索、实行“人民听证”制度,即一种由人大常委会出面组织,有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网络等媒体直播、向公众开放的,以“一府两院”官员为对象的质询和公共政策辩论制度。其目的在于加强人大监督,扩大基层群众的有序参与。“人民听证”的两个基本内容,一是把对“一府两院”的一般性监督转移到对“一府两院”官员的监督上来。二是构建民意表达的平台,让民众有序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在市委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府的积极配合下,“人民听证”制度已开花结果,在助推政府工作,促进民生改善的同时,也为人民搭建起了监督平台,让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些权利得以相应落实。先后两任市委书记都对乐清人大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前任市委书记黄正强说,通过这样的创新,人大的作用发挥了,这是我们民主建设的一个成效,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成果。现任市委书记潘孝政认为,“人民听证”能积极有效履行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责,从而确保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同时,这也是一种全新的公众有序参与政治的途径,这种让公众直接参与的“看得见的民主”方式,加强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在老百姓和政府之间搭建了一个互相沟通的平台,成功创造了“问计于民”的渠道。
二、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源泉。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代表工作,努力把发挥代表作用贯穿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之中,支持代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情况等及时寄送代表;督促“一府两院”将各自重要工作情况资料寄送代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坚持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组织代表与各有关部门对话,拓宽代表参政渠道,加强工作沟通与交流。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专题常委会均邀请30名代表列席,并安排作中心发言。常委会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座谈会等活动时都邀请代表参加。坚持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常委在本届任期内,按分工的职责范围,一般走访每位代表2次以上,每人每年走访代表10人次左右,每两年1轮换,听取代表对市人大工作及其他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为代表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每年举办2~3期代表培训班,2010年全年培训各级人大代表500多人次。按照省委、温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市委同意,每年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经费已由过去每人300元提高到500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是努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常委会“人民听证”会议的议题,基本来自人大代表的议案。在会议审议时,邀请领衔代表列席会议并发言。自己所提的议案能列入常委会议题,由常委会督办,大大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如2010年3月,乐清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对从200多件当年人代会期间筛选出的代表议案建议进行了讨论,确定其中29件作为当年的重点议案、建议督办事项,其中包括多项“人民听证”议题。在这个会议上,到会的31位委员和31位乡镇人大主席,发言争先恐后,希望自己的建议能够入选议题。这反映了大家在对代表职权越来越珍视的同时,渴望自身的代表素质被认同的心态。
四是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我们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常委会的头等大事来抓,从指导思想的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每年从人代会提交的议案建议中筛选几十件作为“人民听证”议题,列入常委会审议。以点带面,带动议案建议办理。2009年起,我们创新工作方法,首次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评议会,96名市人大代表,就市府办等17个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和现场亮分。这项举措对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促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推动政府工作十分有益。在此后的议案建议办理中,评议会渐成常态工作方法。此外,随着对人大工作认识的提高,近几年,建议办理面商会也越来越成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不少职能部门通过建议面商会,通报办理情况,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相关情况。通过这些方式方法,我市的代表建议办结率越来越高,2010达到33.3%,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年。
五是完善代表履职监督激励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对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情况进行登记并每半年通报一次,督促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
三、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乐清人大按照省委及温州市委、乐清市委的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着力点,自觉服从、服务于乐清全市工作大局,立足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人大的根本任务,依法履行职能,发挥基层人大组织作用。特别是推出“人民听证”制度以来,取得了非常积极的监督效果。
一是有效推进了若干民生重大问题的解决。如,乐清市区有一条通往中雁荡山风景区的乐白公路。建于1994年,路基只有7.5米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有的道路已无法承受目前的交通流量,高峰时段车辆通行拥堵不堪,乐白公路拓宽改建工程建设迫在眉睫。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公路改建一直没有动静。2008年,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将此作为专项工作进行听证,重点督办,先后多次进行调研视察审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进行研究,专门组建了工程建设指挥部。经过近10个月的努力,到2009年10月底,拓宽工程顺利开工。现在,乐白公路已经顺利通车。分管副市长称之为“人大催生之路”。 又如,殡葬期间大操大办,燃放爆竹烟花,这些陋习一直是乐清文明城市创建的顽疾。对此,2010年5月,“人民听证”将殡葬改革作为一个专题事项来监督。刚上任的一位副市长在听证会上表态,坚决遏制殡葬歪风,在下次市长办公会议上将具体的殡改方案提请会议讨论。7月27日,乐清做出了“大动作”回应——出台《乐清市殡葬改革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乐清市移风易俗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殡葬改革大行动”。现在,基本遏制住了丧事大操大办现象,百姓拍手称快。又如,助推历经7年而未能开工的省重点工程——104国道乐清市虹桥过境段改线工程的上马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了对财政的监督工作。做出了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决定,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逐步推进审计工作公开化。2009年,首次通过媒体公开发布乐清市审计工作报告。2010年,继续通过当地媒体发布审计工作报告,更扩大了审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两次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披露,并跟踪监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公开化,是维护群众知情权的一种体现,也是政府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将人大监督、政府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成合力,促进打造阳光政府。
四、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近年来,我们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到突出的位置,做了多方面的努力。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常委会重视加强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理论,认真领会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委意图,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事先向党委请示通报。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及干部任免中的重大问题,都由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决定或批准后再进入法律程序。常委会党组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中的党员了解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加强常委会建设的制度,修改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出台了加强常委会审议发言和会前调研规定。从去年开始,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自我加压,实行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至少调查并完成一个议题的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温州市委的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乐清市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落实,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如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干部待遇问题等。我们将继续牢牢把握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原则,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